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精神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要求,参评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均需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见附件3)。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参评学位点按照附件提纲要求,编制2023年度本学位点的总结报告。本次年度报告中所涉及与时间相关内容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年度总结报告》是学校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请各参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点的建设情况,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需要填报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数据,国家填报平台预计3月底开通,填报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请各单位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发送至电子邮箱:dingxiaoqiang@hrbeu.edu.cn。纸质版需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丁小强;联系电话:82531693。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
3.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总结报告(提纲)(3.1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3.2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情况表》
研 究 生 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