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列、经济系列、出版系列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人员要提交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完成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技术报告、代表论文、著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代表论文:至少提交2篇公开发表(有正式刊号)的本专业论文,且为前两名作者,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二)代表著作包括公开出版(有正式刊号)著作、译作、教材或技术手册等。著作的字数应在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5万字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译作的字数应在10万字以上;教材或技术手册的主要章节由申报人直接参与编写,字数应在5万字以上。
(三)代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技术报告应是申报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技术报告,并已通过验收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