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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采购】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及公用设施维修改造——烟囱拆除及外运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843

  哈尔滨工程大学现对公共及公用设施维修改造——烟囱拆除及外运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及公用设施维修改造——烟囱拆除及外运工程
  二、项目编号:竞谈2019-01
  三、竞谈内容:
  拆除校园内原2号锅炉房东侧烟囱2座,拆除垃圾全部外运,并按采购人要求平整场地。
  四、项目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五、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六、经费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
  七、计划工期: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八、质量标准:拆除后场地平均标高应与现有道路中心线持平,拆房备案、清运废土许可、施工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由供应商负责办理。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高空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本项目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
  3、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投标人资格(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216房间获取。
  十一、获取谈判文件应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授的相应授权文件(针对本项目)原件,授权委托书上标注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
  5、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标注仅限本次投标使用字样,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人员。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18日14时30分,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13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www.hrbeu.edu.cn )同时发布。
  十四、其他
  1、联系人:刘鑫、赵经哲;电话:0451-82569870。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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